荷蘭賣淫的合法化就是這樣

阿姆斯特丹紅燈區

如果您要前往荷蘭首都,對許多參觀阿姆斯特丹紅燈區的人來說是必須的,但是也許您不知道的是 自1年起取消妓院禁令後,賣淫在2000年1911月XNUMX日在荷蘭合法化。

通過這種合法化 還實現了《刑法》中的一條條款,該條規定一切形式的剝削均應受到懲處, 修訂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,性工作的最低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。 我將繼續向您介紹荷蘭一直是先驅國家之一的這一問題的一些細節。

市政府負責制定賣淫政策, 實際上,只有13個荷蘭城市允許商店櫥窗內的賣淫,例如阿姆斯特丹紅燈區的櫥窗。 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的立法可能有所不同,但所有城市都禁止街頭賣淫。 俱樂部,護送機構,性按摩,X電影院,夫妻交換酒吧或私人住宅中的賣淫在大多數地方都經過了合法化,並受許可製度的約束。

就其本身而言, 性工作者除了要繳納有效護照外,還必須繳稅並擁有私人健康保險, 當然。 但是,社會繼續嚴重地看到賣淫,也就是說,儘管其工作得到了法律認可,並且在促進荷蘭經濟方面比其他部門做出了更多貢獻,但社會繼續給該組織蒙上陰影。 2015年,合法賣淫收入超過2.500億歐元,相當於GDP的0,4%,超過該國的奶酪業。

同樣在幾週前,我從新聞中獲悉,從明年開始,一種新的妓院模式將會出現,該項目 我的紅燈,將由與合作社相同的妓女經營的場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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